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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曝光的生活垃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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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5-24

本文根据各省市公开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统计了中央环保督察曝光的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共245个,包括194个生活垃圾填埋、35个生活垃圾焚烧和16个厨余垃圾处理相关问题。
2015年至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下简称“中央环保督察”)共完成了2轮针对31个省区市的例行督察和1轮针对20个省区市的“回头看”及专项督察。“生活垃圾”作为与公众生活息息相关的议题,在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组向各省区市反馈督察情况时频繁出现。

本文根据各省市公开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统计了中央环保督察曝光的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共245个,包括194个生活垃圾填埋、35个生活垃圾焚烧和16个厨余垃圾处理相关问题。

整理发现,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违规处置、生活垃圾焚烧厂飞灰违规处置、厨余垃圾收运体系不健全等作为突出问题被各省市多次提及。


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在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提出将依法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列入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要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认真谋划、适时启动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

作为关注生活垃圾领域的组织,本文搜集整理了2015~2023年的82份各省区市公开的第一轮例行督察(31个省区市)、“回头看”及专项督察(20个省区市)、第二轮例行督察(31个省区市)后各省市公布的整改方案文本,梳理发现生活垃圾关键词在整改方案中普遍被提及(详见图1),生活垃圾相关问题案例高达245个。

基于此,本文对“整改方案”中涉及的垃圾管理问题进行分析,希望各利益相关方更加全面、立体地认识生活垃圾议题,从而促成建设更加完善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

图1 | “垃圾”关键词在各省区市公开的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中出现的频次,73份(9份文本公开较晚,且缺少关于整改的具体内容,故没有拿图统计)“整改方案”文本包含“垃圾”关键词的词段共出现3,263次,占总词段145万的比例约为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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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烧飞灰问题最为严峻

生活垃圾焚烧相关的问题案例35个,具体问题包括监测数据造假、污染物超标排放、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负荷不足、飞灰长期暂存、飞灰违规处置、处置能力建设滞后等,各问题出现的频次详见图2,详细案例见附录1。

图2 | 生活垃圾焚烧相关的问题案例分布情况

其中,危险废物飞灰的处置能力不足导致的飞灰违规处置、长期暂存问题最为严峻,仅中央环保督察直接曝光的飞灰总量就超过85万吨。例如,2021年12月13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东省反馈督察情况,明确指出全省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结构性、区域性失衡仍未完全解决,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能力不足,贮存量分别高达6.7万吨[2]。环保组织芜湖生态在2023年初曾发文《危险废物‘飞灰’或已成垃圾焚烧最大痛点》[3],文章认为,如果缺少飞灰填埋之外的妥善处置,飞灰可能将成为我国生活垃圾管理的下一颗“定时炸弹”。
图3 | 海南省海口市澄迈县飞灰填埋场内螯合固化的飞灰 拍摄时间:202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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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渗滤液问题最为紧迫

生活垃圾填埋相关的问题案例共194个,具体问题包括超负荷运行、渗滤液长期暂存、渗滤液违规处置、飞灰违规填埋、恶臭等,各问题出现的频次详见图,案例见附录2。

其中,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导致的长期暂存和违规处置问题最为突出,前后涉及113个区县市,仅中央环保督察直接曝光的渗滤液总量就高达944.3万吨[5],各省市渗滤液风险情况详见图4。

图4 | 生活垃圾填埋处置相关问题及分布情况

个别问题案例情况尤为突出,渗滤液问题具有持久性、普遍性的特征。中央环保督察直接曝光的填埋场渗滤液地域分布情况详见图5。

图5 | 中央环保督察直接曝光的填埋场渗滤液地域分布情况

2017年4月

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陕西省反馈督察情况时表示:“西安市江村沟垃圾填埋场1994年建成后,一直向唐家寨水库直排垃圾渗滤液”。

 


2019年5月10日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贵州省反馈“回头看”意见时表示:“遵义市播州区委、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不重视,搞变通、走捷径,长时间、有组织、大规模地偷排垃圾渗滤液,这些偷排的垃圾渗滤液通过雨水管网直接进入周边沟渠,并最终排入乌江,严重污染环境。[6]

 

2021年2月

中央第一生态环保督察组在向北京市反馈督察情况时表示:“垃圾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情况十分严重,仅阿苏卫、丰台和安定等3座垃圾填埋场积存渗滤液就高达48.8万吨,环境风险突出”。

 


2021年7月

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反馈督察情况时表示:“北海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长期违规倾倒垃圾渗滤液至市政管网,2016年以来累计偷排量达53.56万吨”。

图6 | 安陆市垃圾卫生填埋场3座渗滤液收集池露天贮存大量渗滤液 拍摄时间:2021年9月4日 图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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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余垃圾管理体系亟待健全、

厨余垃圾处理相关的问题案例共16个,具体问题包括建设滞后、分类收运体系不完善、实际运行负荷率低、恶臭等,各问题出现的频次详见图7,详细案例见附录3。

图7 | 厨余垃圾处理相关问题及分布情况

梳理发现,厨余垃圾相关问题呈现出系统传导性。因为厨余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理体系不完善,一部分地区出现了厨余垃圾去向不明的情况,例如北京市曾被曝光“全市测算每天产生餐厨垃圾2650吨,实际处理700多吨,多数餐厨垃圾去向不明”。
一部分地区缺少建设厨余垃圾处理厂的主动性,例如天津市曾被曝光“天津市餐厨垃圾日产生量1562吨,而处理能力仅300吨,均存在较大缺口”。
还有一部分地区出现了厨余垃圾处理厂负荷严重不足的情况,例如河南省曾被曝光“全省23座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中,超半数负荷率仅为50%左右,郑州市荥阳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运行负荷率仅为6%。”
图8 | 安徽省宣城市餐厨处理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尚未运行 拍摄时间:202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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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与展望

中央环保督察回应公众最为关切环境问题,而本文列举的仅仅是7年来中央环保督察发现、曝光的生活垃圾相关问题的冰山一角。问题曝光后,大部分省市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设定的整改方案时间清晰、责任明确,且落实完善。
 
例如,2021年12月13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东省反馈督察情况,明确指出全省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结构性、区域性失衡仍未完全解决,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能力不足,贮存量分别高达6.7万吨。2022年6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开广东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针对该问题共提出24项整改措施,各地市认领了整改任务并设定了时间线[7]
 
但是,由于生活垃圾管理涉及的相关方众多,需要多方主体参与和互动,导致仍有部分生态重点、难点问题长期难以消除,生态环境和人群健康风险持续存在。
 
未来,期待各相关方提高对于焚烧飞灰、填埋渗滤液和厨余垃圾处理体系不健全等重点问题的关注度,通过加强管理、科技进步等,不断推进议题向前发展。
附录1:生活垃圾焚烧相关的问题案例
附录2:生活垃圾填埋相关的问题案例
附录3:厨余垃圾处理相关的问题案例